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评分培训(PPT)内容介绍
一、外电防护
(一)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扣20分
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二)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扣5~10分
4.1.5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4.1.6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一)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5.3.1 单台容量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Ω。
(二)未采用TN-S系统的扣10分
5.1.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