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土木建筑>>正文

葫芦吊(地面操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4月17日

1所有电葫芦吊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和操纵。

2使用前要对吊车的提升限位、吊钩、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吊运重物时,重物吊起后距地面200毫米处要停车试吊,待正常后在起吊运行。吊车空钓时要距地面2米以上。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起吊:

(1)超负荷,挂得不稳不牢。

(2)歪拉斜吊地下埋藏物和凝固物。

(3)看不准不知吊物重量。

(4)无人指挥乱操作。

(5)吊车在运行中禁止下列危险操作:

(6)禁止吊料在人头上越过。

(7)禁止人站在吊件上或吊运易燃易爆物品。

(8)吊重物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9)禁止吊重物进行检修或吊证控制器等。

(10)吊车控制开关不准碰撞和拖地,要保持安全可靠。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