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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31日

  (一)挖土方

  1、挖掘土方时,两人操作间距不少于3M,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或边脚掏挖上部崩塌的方法操作。

  2、在较深的地坑、地槽及井内工作时,应经常进行有毒气体的测定,发现有毒气体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可靠的措施后,方可恢复工作。

  3、在建筑物、电杆、铁塔、铁路、架空管道支架等附近挖土时,应根据作业方案进行加固或采取防护措施,否则不准挖土。

  4、在公路或公共场所附近挖土,应在施工区域四周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晚间应有灯光信号。

  5、离地坑、地槽边缘0.8M以内,不得放置土方及材料,沟槽边0.5M以外,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M。

  6、挖土前必须排除积水,和检查槽帮有无裂缝,防止塌陷。

  7、发现土方边坡有裂缝,有垮塌危险时,必须暂停施工。

  (二)土方放坡

  1、挖土坡度,如有下列情况者,可挖直坡,不设支撑。

  (1)土壤的温度正常,无地下水;

  (2)所挖坑、槽、沟不深,且敞露时间不长。

  2、开挖深度在5M以内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放坡。

  3、土方基础开挖深度超过5M时,放坡要求可由施工技术部门按要求予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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