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土木建筑>>正文

悬臂吊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8日

 1.操作人员经考试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并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传动系统。
 
  2.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并排除不正常现象后,才准使用。
  
  (1)吊钩约头、滑轮有无裂纹等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升降电机制动器是否正常。
 
  (5)行车运行时有无异声。
 
  3.严禁超范围使用,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1)超过定额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4)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违章指挥时不吊。
 
  4.进行作业时,尽量保持被吊物平衡,吊构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5.禁止吊车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吊车吊着重物时,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
 
  6.禁止两台吊车同吊一重物。
 
  7.禁止把限位器当作开关使用。
 
  8.禁止把控制按钮电源线环绕在钢丝绳中起吊。
 
  9.禁止操纵按钮开关活有油污及潮湿,严禁敲打撞击按组开关。
 
  10.禁止在钢丝绳磨损严重情况下起吊;
 
  11.工作后,将吊车开到指定地点或安全地方,切断电源。作好安全处理防止溜车。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