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土木建筑>>正文

起重作业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0日

  十三、起重机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杨过限将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达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圈以上。

  十四、起重机的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夜间照明设备。起重机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会发生碰撞。

  十五、起重机作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起吊:

  1、信号不清时;

  2、重量不明时;

  3、所吊重物离开吊点有一段距离需斜拉时;

  4、所吊重物超过起重机的起重能力时;

  5、重物捆绑不牢及起吊后不稳时;

  6、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7、夜间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时;

  8、钢丝绳严重磨损,出现断股时。

  十六、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小于表二规定:

表一

 

输电线路电压(千伏)

1

120

35110

154

220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

4

5

6

垂直安全距离(米)

1.5

1.5

2.5

2.5

2.5

  十七、起重机的电器、内燃发动机或锅炉部分的安全技术要求,应严格遵照动力机械的有关规定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