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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运输安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06日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上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米以上。
        3、人力运送雷管与炸药时必须由专人护送,必应直接运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炸药的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装置,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手。
        5、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严禁运送爆破器材。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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