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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防护员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27日

1、工地防护员必须坚守岗位,因事需要暂时离开时应先向工地负责人通告,由工地负责人安排人临时代替并办完交接后方可离开。
2、随身携带的通信设备、防护备品必须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试用,保证性能良好。与住站联络员每隔3-5分钟必须通话一次,如通信中断应立即以停车信号防护,并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机具下道,尽快将线路恢复到允许放行列车的条件。无论开工、收工、转移施工地点均要及时告知住站联络员。
3、与住站联络员或工地负责人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听错,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包括列车运行时刻,机具上、下道或实际开通线路的时分,施工负责人通知撤除防护的时间、内容等)。
4、接到住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报、变更通知后,均应立即按规定的信号(用喇叭、信号旗等)向施工负责人重复鸣示,直到对方以相同信号回答为止。同时应加强警戒,监视来车。
5、在任何情况下,如施工地点的停车防护信号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作好而列车临近时,防护员应立即向列车显示停车手信号,使列车停车。
6、作业中要集中思想,认真嘹望,密切注意工地作业情况和列车运行情况。
7、在要求列车慢行的处所,列车接近时,站在来车一端的左侧路肩上,展示黄色信号旗,立岗接车,显示慢行信号。发现列车超过规定的慢行速度,及时用对讲机呼唤或用展开的黄色信号旗上下摇动,要求列车减速到规定的限制速度运行。
8、认真注意观察检查线路的变化,对顶进桥涵施工,路基坍塌,线路扣轨架空作业等重点危险地段,要做到一列一检查。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及时设置停车信号防护,并通知工地负责人或有关部门迅速进行处理。
9、认真记录列车通过慢行处所的速度,如发现超速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按规定设置停车或慢行防护信号。封锁施工终了时,按施工负责人的命令,及时撤除停车防护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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