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土木建筑>>正文

沉井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03日

  1. 沉井下沉时,在四周的影响区域内,不应有高压电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永久性建筑物,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2. 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一般不应超过12米。特殊情况需要加高时,必须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3. 抽承垫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区域,按规定顺序进行。并在抽承垫木及下沉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和隔墙下通过。

    4. 井字架、扶梯等设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以防沉井突然下沉时被拉倒发生事故。

    5. 沉井顶部周围应设防护栏杆。井内的水泵、水力机械管道等设施,必须架设牢固,以防坠落伤人。

    6. 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拉杆螺栓和圆钉割掉。特别在不排水下沉时,应全部清除井内障碍和插筋,以防割破潜水员的潜水服。

    7. 当沉井面积较大,采用不排水下沉时,在井内隔墙一应设有潜水员通行的预留孔。井内应搭设专供潜水员使用的浮动操作平台。

    8. 采用抓斗抓土时,井孔内的人员和设备应事前撒出,如不撤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妥善保护。

    9. 采用人工挖土机械运输时,土斗装满后,待井下工人躲开,并发出信号,方可起吊。

    10. 沉井在淤泥质粘土或亚粘土中下沉时,井内的工作平台应用活动平台,严禁固定在井壁、隔墙和底梁上。沉井发生突然下沉,平台应能随井内涌土上升。

    11. 采用井内抽水强制下沉时,井上人员应离开沉井,不能离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2. 沉井如有不排水转换为排水下沉时,抽水后应经过观测。确认沉井已经稳定,方允许下井作业。

    13. 采用套井与触变泥浆法施工时,套井四周应设置防护设施。

    14. 沉井下沉采用加载助沉时,加载平台应以过计算,加载或卸载范围内,应停止其他作业。

    15. 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导管周围应有栏杆。平台周围应有栏杆。平台荷载除考虑人员、机具重量外,还应考虑漏斗和导管堵塞后,装满混凝土时的悬吊重量。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