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水工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
2.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3.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佩戴手套等。涂刷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4.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
5.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6.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作业现场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7.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