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求
(1)应熟识和掌握装吊工(起重工、架子工)一般知识以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定,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有效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作。
(2)应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水上作业应按规定穿救生衣。
(3)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4)工作前应掌握和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5)检查施工生产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6)应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7)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8)进行钢梁或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2、起重作业
(1)起吊物件前,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2)拴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拴挂吊具的位臵;用两支点或多支点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中间的夹角不宜大于60度。
(3)拴挂吊具的位臵、方向应正确,使用的千斤绳、卡环和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4)吊具拴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千斤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千斤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保护;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拴溜绳。
(5)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臵,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的吊点栓挂位臵应按规定办理:
A、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在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
物件长度m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吊点位置m | 1. 5 | 1. 8 | 2. 1 | 2. 4 | 2. 7 | 3. 0 | 3. 3 | 3. 6 | 3. 9 | 4. 3 | 4. 5 | 4. 8 | 5. 1 | 5. 4 | 5. 7 | 6. 0 |
B、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在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
物件长度m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吊点位置m | 1. 1 | 1. 4 | 1. 5 | 1. 7 | 1. 9 | 2. 1 | 2. 3 | 2. 5 | 2. 7 | 2. 9 | 3. 2 | 3. 4 | 3. 6 | 3. 9 | 4. 0 | 4. 2 |
C、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的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经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臵。
(6)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体提升离地面10—20cm ,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继续提升。
(7)放臵物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臵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翻伤人。
(8)物件起吊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9)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信号,信号员应由四级以上的责任心强和生产经验丰富的桥梁装吊工(起重工)人员担任。在起吊前,信号员应与司机约定好指挥信号,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信号应清晰、准确。
(10)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应采用音响、旗语或手势信号并用进行指挥。
(11)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除紧急情况外,发现不良情况,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
(12)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许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人员站在起吊物件上。
(13)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14)起吊物件旋转或短距离使用吊机移动物件时,应将物件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
(15)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钩、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如以两副吊钩起吊细长物件时,必须在技术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指导下进行。
(16)当用两台以上吊机起吊同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起吊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各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起吊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17)起重机在架空输电线附近进行作业时,其臂杆、吊具、钢丝绳、吊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相关的规定。如不能保证相关规定的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臵好隔离措施后,方可工作。如在雨天工作时,离输电线路的距离还应适当加大。
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下进行起重作业时,应要点停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输电电路电压 | <1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水平距离(m) | 1.5 | 3.0 | 4.0 | 5.0 | 6.0 |
垂直距离(m) | 1.0 | 1.5 | 2.0 | 4.0 | 6.0 |
3、工地搬运作业
(1)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量最大不超过80公斤;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公斤。
(2)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搬运沥青枕木或其他有毒物品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4)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在有坡道的地段推运时,严禁溜放。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米以上,在坡道上应距10米以上,人员不得在两车之间穿行。
(5)采用轨道小平车运送料具时(指在工地内),平车上应装有制动装臵,时速一般不得超过5公里,平车间隔距离不得小于20米,推车时应在车的两侧,禁止站在车的前端或坐在平车上,并严禁平车溜放。装车时应对正车的重心,不得偏载,并捆绑牢固。
(6)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或重物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臵放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4、起重工具使用
(1)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并经试顶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
(2)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上。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3)千斤顶的放臵,应对正被顶物件的重心位臵;当同时用两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作业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 ,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物件重心相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倾斜。
(4)千斤顶安臵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继续起顶。
(5)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起顶过程中,要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并严禁一次抽出多块。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cm ,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6)千斤顶起落时,必须慢慢地进行;多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
(7)起顶又长又高的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撑牢靠后,而在另一端起落。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物件而发生事故。
(8)千斤顶工作时,应有专人观看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待查明原因、处理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9)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正确、并符合设计要求。如底部用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垅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垅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靠,方向顺直。
(10)卷扬机安好后,要经试运转,确认捆扎牢靠,机件、刹车、电器安装良好,且符合安全规定,运转正常,方可使用。如该机工作时间较长时,应搭好防雨棚。
(11)用手摇卷扬机起重时,每个操作者站立的位臵应适当,握紧摇把协同动作,用力一致。起吊物件发现异常时,应先打好梢,后处理,并取下摇把,防止摇把回转打伤人。
(12)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员(指起重工操作的卷扬机),并经操作技术和安全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和信号员。
(13)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剩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14)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紧排列齐整,不得直接用手引导排列;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严禁人员在绳傍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钢丝绳。
(15)起重使用的滑车、吊钩、卡环等工具应根据起重量选用,无重量标志的工具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并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保险系数。
(16)选用起重用的钢丝绳应经计算确定,并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17) 钢丝绳使用损坏或达到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应予以更换。
(18)钢丝绳禁止与带电的金属(包括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
(19)起重作业结束后要清理现场,起重机械要作好止动防护,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