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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石油作业系物安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7日
近。
  5.5.1.11 不使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
  5.5.2 检查周期
  5.5.2.1 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对吊带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
  5.5.2.2 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月对吊带进行一次全长的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吊带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5.5.3 报废
  5.5.3.1 吊带表面有横向、纵向擦破或割断,边缘、软环及附件有损坏。
  5.5.3.2 缝合处变质。
  5.5.3.3 外套破断。
  6 被系器具
  6.1 载人吊篮
  6.1.1 使用
  6.1.1.1 应符合《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一般安全管理规则》7.6的要求。
  6.1.1.2 载人吊篮应保持清洁干净。
  6.1.2 检查
  6.1.2.1 日常检查:每次使用前后,安全人员应对吊篮的各部件进行一次目测检查。
  6.1.2.2 定期检查: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每月应对吊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吊篮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6.1.3 检验
  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其检验内容为:
  a) 外观检验:应对吊篮的各部件及可浮材料进行检验;
  b) 浮力试验;应按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浮力进行等同试验;
  c) 承重试验;应按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载明的允许载荷的1.5倍做承重试验。
  6.1.4 报废
  当吊篮的安全技术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予以报废。
  6.2 箱件
  6.2.1 安全性能
  6.2.1.1 应满足盛装货物的安全要求。
  6.2.1.2 箱体结构安全系数不应低于2。
  6.2.1.3 出厂前应做载载试验。
  6.2.1.4 出厂时应检查焊缝质量、连接部位牢固程度。
  6.2.2 使用
  6.2.2.1 应指定专人管理。
  6.2.2.2 应在额定载荷范围内吊装货物。
  6.2.2.3 应符合《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一般安全管理规则》7.5的要求。
  6.2.3 检查
  6.2.3.1 日常检查:每次使用前后,安全人员应对箱件的各连接受力部位、外形及附件进行一次目测查。
  6.2.3.2 定期检查: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额定载荷试验,对使用频繁的箱件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和腐蚀情况,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6.2.4 报废
  当箱件的安全技术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予以报废。
  6.3 吊网
  6.3.1 选型
  应根据海上石油作业要求和吊网的使用要求,选择金属网或非金属网。
  6.3.2 使用
  6.3.2.1 非金属网不应起吊有锋利缘的物件。
  6.3.2.2 吊网不应靠近机械、钢架等结构物。
  6.3.2.3 吊网应符合生产厂家的使用要求,在限定的温度、工作环境中使用。
  6.3.3 检查
  6.3.3.1 日常检查:每次使用前后,安全人员应对吊网的完好性及附件进行一次目测检查。
  6.3.3.2 定期检查: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额定载荷试验,对使用频繁的吊网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和磨损等情况,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6.3.4 报废
  当吊网的安全技术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予以报废。
  7 文件和记录
  7.1 文件
  在系物器具和被系物器具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应制定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 系物器具和被系物器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计划、安全措施和定期检验制度等;
  b) 安全管理责任制;
  c) 系物器具和被系物器具的使用、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
  7.2 记录
  在系的器具和被系物器具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记录:
  a) 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b) 使用记录,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内容(使用次数、使用情况等);
  c)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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