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验员必须经过“三级”
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电源接线是否良好。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允许仪器设备带病运行,产生安全隐患。仪器设备用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并断开电源。
3、实验时注意不能将液体漏入各种仪器内部,尤其是带电部分,防止引起火灾或电击事故。
4、自动采样器由于常年处于室外,应经常检查电源接线部分,防止电线风化裸露导致设备带电,如有此现象则及时更换电源线。
5、对电热恒温干燥箱等工作中产生高温的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避免操作过程中被烫伤。
6、生化培养箱的背部装有二组保险盒,右面为控制电源保险丝盒,左面为制冷加热负载保险丝盒。若机器运转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分别检查保险丝是否完好,再检查其他相应部位。其外壳应可靠接地,且安装在避光、阴凉的地方。设备与墙面必须有10cm以上的安全距离。搬运时必须小心,不可平放或倒立运输。
7、化验员进入化验室工作前,必须按有关要求,更换工作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8、直联旋片式真空泵安装接电时,应按照电机铭牌上规定的接线要求。注意电机旋转方向与泵支架上的箭头方向必须一致。泵出气口连续畅通大气运转,不得超过三分钟。
9、电子恒温水浴锅应放在固定的平台上,电源电压必须与本产品要求的电压相符,电源插座应采用三孔安全插座,必须安装地线。使用前先将水加入箱内,水位必须高于隔板,切勿无水或水位低于隔板加热,以防损坏加热管。
10、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遵守《化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1、化验室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嬉闹、进食和存放食物。
12、化验员在试验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状态,确认后方可进行检测工作。不得随意挪动化验室仪器设备;检查维护仪器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13、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实验操作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14、化验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好防中暑、防滑、防雷击、防中毒、防触电、防爆炸、防高空坠落。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15、 实验检测完毕后,应对仪器、电、水等进行关闭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6、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药品;
17、严禁在火燃、电热器具或其他热源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
18、实验完毕后及时关闭加热器具,如酒精灯、喷灯和电炉等。灼热药品不得直接放在实验台上。
19、蒸发、蒸馏或回流易燃易爆药品时,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应按沸点高低分别使用水浴、砂浴或油浴加热,并应注意室内通风以兔蒸汽浓度过高。
20、倾注或使用易燃易爆药品时,附近不得有明火,不慎将易燃易爆药品倾倒在实验台上或地面上时应立即断开附近加热源,用毛巾、抹布将液体吸干,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21、不得使用具磨口塞的玻璃瓶贮存爆炸药品,以免启闭玻塞时因摩擦引起爆炸。
22、化验员必须充分了解实验反应和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在未了解实验反应前,试料用量应从最小量开始。对有危险的实验要准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发生事故时的处理办法。
23、不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严禁使用无标签试剂。
24、使用和操作易燃易爆药品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25、检查药品标签和安全标志是否完整;
26、每月检查一次药品的储存、使用和领用记录,并核对账目与药品的库存数量是否相符。
27、应经常检查药品库室温和通风状况。库内应无异味和烟雾,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28、化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时,底部应垫放石棉板或砖块;
29、在加热蒸馏、用火或用电过程中,不允许无人看管,除有自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
30、要经常检查化验室用电器保护接地的可靠性;并经常注意检查电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立即予以更换;
31、做高温灼伤工作时,要戴好手套,防止烫伤;
32、所有产生毒气或刺激性物质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中进行,通风柜的作用应予先检查;
33、在倾注有毒或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时,(如盐酸、硝酸)应戴防护口罩,并站在上风处,若有溅出应立即用湿布擦去;
34、严禁湿手操作电器,严禁用水及湿布带电擦洗电器;
35、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搅拌下将硫酸慢慢注入,并在硬质玻璃器皿中进行,注意不要在不耐热的厚质玻璃器皿中进行;
36、禁止在化验用的仪器内存放饮料和食品,禁止用嘴尝或直接嗅闻来检验药品;
37、在实验中如遇皮肤或眼睛受伤,可速用水冲洗;如受酸损伤,即用3%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眼睛受碱损伤,即用饱和硼酸溶液冲洗(溶液均应事前配好存放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