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员工及班长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交接生产任务机设备是否安全等。开启任何设备之前,必须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第二条 使用电动葫芦前应检查滑轮钩子是否钩牢吊篮。
第三条 严禁站在电动葫芦下操作吊车;吊钩升到上限时必须把安全钩挂好。
第四条 启动电机前必须确定桶内无人,方可启动。
第五条 下罐作业时必须穿好雨靴,并在相应的配电柜上挂上“严禁合闸”的标示牌。
第六条 加化学试剂时应戴上皮手套及口罩,若溅在皮肤上应及时用清水冲洗。
第七条 车间内移动插座、水泵必须摆放好,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第八条 离心机、作业插座必须经常检查是否漏电;电葫芦吊绳必须远离离心机。
第九条 所有人员靠近磨机时提高警惕,以免发生事故。
第十条 打料时必须穿皮裤,戴长筒皮手套,以免水泵漏电而发生触电事故。
第十一条 窑车进出时必须插好保险栓,以免窑车出轨。
望各班员工严格遵守车间各项安全条例,对于违反总则作业者,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