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化工原料库是属公司危化品重点安全事故岗位,库房应设责任心较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人管理。上岗前必须经危化品安监部的培训,技术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严禁录用。
第二条 作业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区内必须有醒目的安全放火注意事项提示。
第三条 化工原料库房,严禁带入火种、火源,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应配相应数量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具,并做到完好使用。出入库区的各种化学物品(如四氯化钛、氢氧化钠盐酸及实验用化学试剂),必须做好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并办理注册登记以备安全事故和隐患查用。
第四条 库区必须保持清洁,化工物品保持一定的用量进入,严禁库存大量化工物品。化工物品要按性质不同分类存放,并保持整齐、规范,严禁乱堆乱放。
第五条 库区严禁乱接乱拉照明线路,如需晚上用照明灯
必须到指定地点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的防爆线路、防爆装置、防爆照明,方可使用。
第六条 下班前清点出入化工原料出入帐单、库存数额,查看是否有安全隐患,切断电源,无误后方可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