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同时应尽量站在上风口。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工作人员应在饭前和试验后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禁止用试验容器盛装食品。
3.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作一定的安全处置,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尤其是氢化物的操作。
5.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位于药品表面上方的脸部扇动嗅之。所有装有药品的瓶子均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并分类、分层、分室存放。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6.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或用滴定管。
7.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1)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的;
(2)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脏水银则盖一层脏水;
(3)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盖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4)装水银的容器应放在金属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5)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8.使用剧毒物质时,必须按双人双重管理制度处置,即二人领、二人发、二把锁、二本账、二人管;对其它易燃易爆物和有强烈毒性、腐蚀性的物质,操作也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或设人监护。这些物质是:汞及汞盐,铅盐及铅,砷化物及砷,氰化物,白磷及磷化氢,氟化物,二硫化碳,钾、钠锂、氨的氯酸盐,铬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机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