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石油化工>>正文

物资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09日

  第一条 物资仓库市属公司的重点安全事故防范岗位,库房应设两名义上责任心较强热爱本职工作的人员来做物资仓库管理员。

  第二条 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来担任上岗前必须做到三级教育严格培训,管理规定考核后取得安全技术培训合格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条 物资仓库严禁带入火种、火源、易燃品、爆炸品,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到完好使用状态,库区内必须设有醒目的仓库安全管理防火标志。

  第四条 危化品、易燃品、严禁进入库区存放,必须存放指定库房化工库进行存放。

  第五条 库区必须保持清洁,各类物资要有明显标志,管理人员做到三清、两齐、三一致(即数量清、质量清、规格清,、库容整齐、码放整齐,帐、物、卡一致)。

  第六条 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防拴)消防通道严禁占用、堵住。必须按规定要求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消防器材摆放在明显部位,物资摆放按物资及不同的性质摆放,并按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物资存放的间距、物资存放的墙距、物资存放的高距。

  第七条 各种物资出入手续完备、凭证齐全,物资做到日清月节。库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八条 下班后检查好库区内是否有安全隐患,无误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岗。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