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槽车运输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槽车上应配有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并经本单位安全技术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证书。
②槽车行驶时必须遵守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制定的交通规则,并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车速行驶。
③槽车不准拖带其他车辆,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准搭乘其他人员,车上严禁吸烟。
④槽车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限速行驶。
⑤槽车行驶途中,应经常注意罐体压力和温度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妥善处理。当罐内液体温度达到 40℃时,应采取遮阳或在罐外用冷水喷淋罐体降温等安全措施。
(2)槽车停放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停放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槽车应停放在专用的停车场或车库内。已经灌液的槽车只可停放在停车场,不得进入停车库。活动式槽车的罐体应卸在规定的位置单独停放。
②槽车在途中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的地方。途中停车如果超过6h,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按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
③槽车在途中停放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车辆。
④槽车途中停车,应选择通风良好的位置,并在10m以内不得有明火或建筑物;夏季应有遮阳措施,防止曝晒。
⑦槽车需在途中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不准有明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