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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化裂化装置安全环保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09日

  3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一、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柴、打火机、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场;

  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严禁穿容易产生静电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四、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和易燃易爆装置;

  五、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性溶剂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六、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两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七、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液化气及瓦斯、化学危险品;

  八、严禁在各种油气区内用金属工具敲打;

  九、严禁堵塞消防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和设备;

  十、严禁损坏生产区的防爆设备和设施。

  4 监火人的职责

  1、接到第二、三联用火证后,对用火内容详细看清,到用火现场详细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

  2、用火安全措施经复查全部落实后,将第二联用火证交给施工单位用火人;

  3、在用火期间,用火部位不符及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应立即制止用火作业;

  4、在整个用火期间,监火人必须穿监火标志服,不得离开用火现场,并要随时注意观察现场用火动态,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报告车间领导;

  5、用火完毕必须检查现场,将余火熄灭,不留后患。

  5 进入设备监护人职责

  (摘自总公司《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997)

  1、人应熟悉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

  3、监护人要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4、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并在入口处保持和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生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监护人要携带《进入设备作业票》,并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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