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一、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柴、打火机、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场;
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严禁穿容易产生静电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四、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和易燃易爆装置;
五、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性溶剂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六、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两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七、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液化气及瓦斯、化学危险品;
八、严禁在各种油气区内用金属工具敲打;
九、严禁堵塞消防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和设备;
十、严禁损坏生产区的防爆设备和设施。
4 监火人的职责
1、接到第二、三联用火证后,对用火内容详细看清,到用火现场详细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
2、用火安全措施经复查全部落实后,将第二联用火证交给施工单位用火人;
3、在用火期间,用火部位不符及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应立即制止用火作业;
4、在整个用火期间,监火人必须穿监火标志服,不得离开用火现场,并要随时注意观察现场用火动态,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报告车间领导;
5、用火完毕必须检查现场,将余火熄灭,不留后患。
5 进入设备监护人职责
(摘自总公司《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997)
1、人应熟悉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
3、监护人要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4、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并在入口处保持和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生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监护人要携带《进入设备作业票》,并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