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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低温液体贮罐及槽车的安全防护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5日

  操作低温液体贮罐及槽车,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执行。

  1. 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低温液体时,应戴上干净易脱的皮革,帆布或棉手套。若有产生液体喷射或飞溅可能,应戴上护目镜或面罩。处理大量低温液体或低温液体严重泄漏时,应穿上无钉皮靴,裤脚在皮靴外面。

  2. 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液氧时,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凡被油脂沾污过的衣服和防护用品必须更换;不得穿戴有静电效应的化纤服装;不得穿有钉子的鞋。操作人员的工作服若已渗透了氧,则不得进入有明火的场所。必要时,必须更换衣服或经过充分的吹除,在大气中至少吹除15分钟。

  3. 在进入通风不良,有发生窒息危险场所处理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及其气体时,必须分析大气含氧量,当含氧量低于18%,操作员必须戴上自供或防护面具,并需在有专人监护下进行操作处理。空气中含氧检测方法可用“化学分析法”来测定。

  4. 操作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或低温气体而被冻伤时,应及时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冲洗,切勿干加热,严重冻伤应迅速到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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