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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毒品安全规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3日

    1. 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碳、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实验后要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

    3.工作人员手,脸,皮肤等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4.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  倒入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

    5. 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它食物。

    6.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物品表面上空向脸部煽动嗅之。

    7.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的取样,不许用口吸取,应用抽气管吸取。

    8.使用水银应遵守事项:

    ①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的;

    ②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脏水银则盖一层水;

    ③当水罐可能与大气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盖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按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④装水银容器应放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⑤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在真空中干燥二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9.遇到下列毒性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汞及汞盐;铅及铅盐;砷及砷化物;氰化物;白磷及磷化氢;氟化物;二氧化碳;惦的化合物;钾、钠、氨的氯酸盐;有毒性的有机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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