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酸蚀与清洗
a.工作人员应遵守防腐工一般安全规定,并熟知酸蚀操作的原理和酸碱的性质及其防护和急救措施。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b.工作中要谨慎小心,严防酸碱灼伤。
c.不得将酸溶液加热至60℃;因附加剂分解,混有砷、氯的硫酸时,温度不超过70~800℃;盐酸不得加热至40℃,因放出极毒的砷化氢和氯化氢;当硝酸和铜反应时放出极多的氧化氮,因此必须在排风较强的装置下进行。
3.磨光、抛光操作
a.工作前应检查运转部分是否牢固可靠,电极绝缘接地要良好。
b.加工小零件时,要使用特别固定的工具,严禁用手拿着操作。
c.工作时戴好手套,防止磨光时零件发热将手灼伤。
d.工作中应保持磨轮在整个工作面上均匀的磨损,禁止磨轮反转。
e.铜制及其他有毒工件磨光时,应戴防毒面具操作。
f.工作开始前,应仔细检查护目镜是否完好,有损坏者不得使用。
g.工作结束时,将机床停稳,并切断电源。
h.工作开始时,把工件逐渐地、小心地引导到磨轮下,严禁激烈地推动和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