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氧气贮存球罐及管道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清理,把所有的焊接管、钢锈、垢泥、灰尘及其它杂质除掉,保持管道干净。贮存球罐和管道的气压试验,应用无油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5倍。
2.调节阀组的管道和快速切断阀前后管道都应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
3.氧气贮存与输送不得超过额定工作压力。为防止超压,应定期检验超压报警系统和压力自调系统,使管道在超压下自动放散。各种安全阀、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等应经常保持灵敏可靠,不得随意拆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采取措施。
4.氧气管道禁止与油管和电缆敷设在一个地沟内。氧气输送过程中,阀门的开、闭应该缓慢进行。尤其是在压力较高的情况下,更应注意。
5.氧气贮存球罐、管道、阀门等应定期检查,不得有泄漏或裂缝,周围不应有易燃物,氧气放散不得在室内排放,室外排放必须引至安全地点。检查漏气时,绝对禁止用明火的方法检查,要用涂肥皂水的办法来辨别。
6.氧气贮存与输送区域,应视为危险区域。在此区域内严禁烟火。不许穿带钉鞋,不许铁器碰撞。机器间、充瓶间和仓库以及氧气站的周围20米以内严禁明火和抽烟,并应设遮拦和挂“禁止烟火”的警示牌。空分塔及其附属设备、装置应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并应经常查看是否完好。
7.设备容器和管道,需动火检修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报消防队备案。动火前,应化验动火处的空气含量应低于爆炸极限,同时,应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工作时指定专人监护,以防万一。
8.氧气站工作人员的手套严禁有油类沾污。并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任何时候不得离人,不准存放易燃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工作人员有权阻止车间及一切部门采用氧气作介质试压、试漏、吹扫设备、吹风乘凉,以免引起人身事故。
10.站内应保持清洁,地板和机器附近应保持无油,也不许将油脂滴入基础上。
11.用四氯化碳清洗制氧装置时,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门窗要打开,操作者要带防毒面具,穿工作服和戴手套。
12.所有测量仪表应定期校验确保性能良好。压力表每年校验不少于2次。压力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作定期检验,并有定检标志。
13.液氧中乙炔含量应每天分析一次,当达到报警极限时,必须放出部分液氧,并从下塔送大量液态空气送至上塔,使液氧稀释,直到乙炔含量符合要求。在装置内取液态氧、液态氮或液态空气放入杜瓦瓶时,要经批准,并设人监护。液氧或液空的排放要有专用管道和地沟,不得在车间或设备周围任意倾倒。
14.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破坏。非氧气站人员、无特殊出入证者,禁止入站。本站人员及经批准入站人员出入站房时,应按规定登记和遵守安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