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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火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22日

1. 由办公室接市场开发部任务单、花名册后第一时间内通知物资部,由物资部经理通知相关灶具、热水器、壁挂炉等供应商所派的维修技术人员。
        2. 相关灶具、热水器、壁挂炉等供应商所派的维修技术人员在分析任务要求后,将工作分配要求反馈给办公室。
        3. 办公室根据“工作分配要求”首先通知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其次通知库管员准备点火材料、工具。
        4. 安全部制定具体入户点火工作计划,并对抢修抢险队、设备维修技术人员、巡线队人员下达任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200户以上大区必须提前组织点火相关人员开会,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 库管员负责准备并检查点火所需材料工具、磁卡、电沁、使用证、入户点火登记表、打压板、无人通知单、胶水、报警器、锤子、线卡子等相关工具。
        6. 安全部、办公室、库管员完成准备工作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总经理准备工作完成,以便协调指挥。
        7. 各相关人员于早上8:30分到达点火现场,按分配任务单首先检查一楼立杠阀门是否关闭,并马上汇报点火负责人。
        8. 然后各家逐户开表前阀、装电池、插卡、关单气嘴、安装报警器、抄报警器号、用户签字。
        9. 确认一杠中所有用户全部到位后通知调压人员进行立杠及表后管收压。
        10.打压要求:在关闭立杠阀门的情况下对立杠及一杠中所有表后管进行气密性实验,要求保压500mm水柱,用U形压力计观测15min压力不降为合格。
        11.确认打压合格后,从顶层逐户进行放散,用户有灶具的必须确认胶管与单气咀、灶具连接稳妥后,方可进行放散点火调试,用户签字。注意燃气表是否走字,并向用户详细讲解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12.点火时发现表不开阀、不走字,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维修,维修完成后必须对该户表后管做气密实验,合格后方可放散点火。
        13.发现用户有违章现象应及时告知用户,并告知售后服务部处理,未处理前可进行放散点火,并保留用户燃气卡交售后服务部,由售后服务部对该用户再次进行《用户安全使用指南》的培训后,再将燃气卡交还客户。
        14.点火完成后,应按要求详细填写设施登记表,并交于点火负责人。
        15.要求:打压不合格及一杠中用户不全的一律不准点火,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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