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7.9 严禁将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通风不良及装设电线的场所。
7.10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氧气瓶接触。
7.11 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不低于规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气0.19Mpa),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7.12 使用乙炔瓶的现场,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等易燃、易爆品同间堆放。
7.13 乙炔瓶、氧气瓶口、减压器的螺丝绝对不可附着油脂,以防爆炸。
7.14 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四分之一转吹洗1~2秒钟,然后用专用板手装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7.15 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修或更换。
7.16 氧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225个大气压的水压试验,过期未经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在接收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时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
7.17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它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退回制造厂。
7.18 氧气瓶应涂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
7.19 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必须用特殊的键开启。
7.20 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7.21 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阳光爆晒。
7.22 氧气瓶和乙炔瓶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7.23 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进行铸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7.24 储存气瓶的仓库不许有取暖设备。
7.25 储存气瓶的仓库必须备有消防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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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储存气瓶的仓库其照明、电器等应采用防爆型电器装置。
7.27 气瓶的搬运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7.27.1 气瓶必须有两人一起搬运,或采用专门的手推车和专门的抬架搬运,不许用手或肩直接搬运、滚动。
7.27.2 运输气瓶时,在每一个气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绳圈或橡皮圈二个,以免互相撞击。
7.27.3 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
7.27.4 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得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车辆驾驶室内,不许坐在车厢内。
7.27.5 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并用帆布遮盖,以防烈日曝晒。
7.27.6 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后才可运输。
7.27.7 运送氧气瓶及乙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8 减压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8.1 减压器的低压,没有压力表或压力表失效,一概不准使用。
8.2 将减压器安装在气瓶阀门或输气管上前,应注意下列事项。
8.2.1 减压器(特别是连接头和外套螺帽)是否有油脂,如有油脂应擦洗干净。
8.2.2 外套螺帽的螺纹是否完好,帽内应有纤维质垫圈(不准用皮垫或胶垫代替)。
8.2.3 预吹阀门上的灰尘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以免被气体冲伤,其它人员不准站在吹气方向的附近。
8.3 应先把减压器和氧气瓶连接后,再开启氧气瓶的阀门,开启阀门不准猛开,应监视压力, 以免气体冲破减压器。
8.4 减压器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解冻,禁止用火烤。
8.5 减压器如发现自动燃烧,应迅速把气瓶的阀门关闭。
8.6 工作结束时,减压器长时间不使用时,则须将氧气瓶阀门关闭,并将减压器从气瓶上取下,由焊工保管。
8.7 使用于氧气瓶的减压器应涂蓝色,使用于乙炔发生器的减压器应涂白色,以免混用。
9 橡胶软管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9.1 橡胶软管应具有足以承受气体压力的强度,氧气软管需用1.961兆帕的压力试验,乙炔软管需用0.490兆帕的压力试验。
9.2 橡胶软管的长度一般为10~20米,两端的接头(一端接减压器,一端接焊枪)必须用特制的卡子卡紧,或用软的和退火的金属绑线扎紧,以免漏气或松脱。
9.3 在连接金属软管之前应先将软管吹净,并确定管中无水后,才可使用。
9.4 使用的橡胶软管不应有鼓起、裂缝或漏气等现象,如发现有漏气现象,不得用贴补或包缠的方法修理。应将其损坏部分切掉,用双面接头管把软管连起来,并用夹子或金属绑线扎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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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可燃气体(乙炔)的橡胶软管,如在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或起火时,应首先把焊枪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拧松减压器的调整螺杆,或将氧气瓶的截止阀关闭,停止供气。
9.6 氧气和乙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油脂或触及金属溶液, 禁止把氧气和乙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也不允许把软管放在运输线上,不许把软管和电焊导线放设在一起。
9.7 氧气和乙炔软管应严格分开使用,不得混用,并用颜色标明红的乙炔管,黑的氧气管。
9.8 新领用的橡胶管在使用前要将软管内新附的滑石粉清除干净,以免塞气或漏气。
9.9 有焦味或臭气橡胶软管不得使用,如胶管颜色不对应采取其它措施。
10 焊枪、割枪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0.1 焊枪在点火前应检查其连接处的严密性及其咀子有无堵塞现象,如有堵塞应用黄铜针剔通,不许用钢丝剔通,以免扩大其孔眼直径或损坏其边缘。
10.2 焊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注意焊咀不得对准人和设备,立即点火,然后再进行调整火焰,熄火时,与其操作相反,即先关乙炔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10.3 焊工工作地点附近,应经常备有冷水,以便冷却焊咀。
10.4 在气焊工作中,焊咀过热堵塞,而发生回火或多吹鸣爆时,应迅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门,然后将焊咀浸入冷水中。
10.5 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中的焊枪或割枪放下,如有必要应先将火焰熄灭。
10.6 在高空作业时,检查脚手架是否稳定,系好安全带后方可进行气割、焊接作业。
10.7 焊枪的氧气门和乙炔气门有毛病时,应立即修理。
10.8 焊工应根据工作的不同,合理地进行选择焊咀。
10.9 新割枪在使用前,应先检查割枪情况,射吸情况正常,才允许使用。
10.10 检查连接减压器氧气软管接头,并要扎紧,使氧气通过割炬内,先打开乙炔开关阀,然后打开氧气气阀,并用手指贴在乙炔接头上,检查乙炔接头上是否有一股吸力。
11 电弧气创安全操作规程。
11.1 电弧气刨枪外表应有良好的绝缘,防止工作中损坏和碰伤工件。
11.2 工作停止或更换碳精棒时,应关闭空气开关。
11.3 在窄小位置场所时,应用短的碳精棒或用塑料管等绝缘材料把露出的碳精棒包起来,防止工作时不小心到处乱碰伤工件和损伤眼睛。
11.4 电弧气刨工作时,要戴上装有深色滤光镜片的面罩,戴上有护肩的帽子。
11.5 在密封容器内电弧气刨工作时,应要有通风设备,并戴上防毒面具。
11.6 在工作场所里工作时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火花四射乱飞引起火灾和损坏设备。
11.7 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场所周围有无易燃品,工作完成后应检查附近有无物件被燃烧,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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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水轮机、发电机内筒体的气焊。
12.1 严禁在发电机内、内筒体、转轮室内进行焊接、气割、气焊工作,必要时需经公司领导及有关安监技术部门批准,并制定特别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12.2 焊工在水轮机转轮室内补焊,焊接工作应认真检查接地线是否安装可靠,在机组转动部件进行焊接时,接地线只能安在该部件上并接线牢固,严禁安在厂房地线上,以防电流烧坏各导轴瓦及机组推力轴承。
12.3 在转轮室内工作的安全要求见3.8.2条3.8.3条。
12.4 焊工在发电机内电焊、气割应严格遵守电器设备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经公司厂领导及安监部门的批准,方可工作,电焊气割时防止焊渣溅入发电机线圈内及磁极内,烧坏电机,必须采用石棉布等防火及绝缘材料进行保护工作,结束后应彻底清除焊渣等杂物。工作中必须在电气设备安全监护人的监护下完成工作。
12.5 在灯泡头、内筒体电焊气割工作应认真执行电焊操作注意事项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并在工作前首先清除集油、集水及易燃物品,必须配有消防器具,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工作。
12.6 在水轮机转轮室内、发电机内、内筒体及灯泡头内工作应保持通风良好,要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参照3.8.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