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精炼岗位工艺安全操作、设备检修维护的安全作业。
2.上岗的基本要求
2.1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原化工部有关安全禁令,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能持证上岗操作。
2.2上班必须按劳保用品着装,严禁酒后上岗,工作期间严禁打闹,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岗位及生产区严禁吸烟,
2.3按时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加以消出。
2.4不准乱动岗位消防设施、安全装置及,以免发生意外,安全装置要定期检查校验。
2.5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消防器材,防毒防护用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6对本岗位机、电、仪所出现的异常或故障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擅自乱动,更不准拆卸,否则承担责任。
2.7对本岗位的设备要加强维护,严禁敲击,杜绝野蛮操作,运转设备必须加设安全护罩。
2.8严禁超压、串气、带液等各种形式的违章操作现象发生,出现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2.9严格控制各工艺指标,防止窜压而损坏设备。
3.生产中的安全要求
3.1控制压力:排气压力≤0.35MPa,0.35MPa≤油压≤0.45MPa油冷却器进、出压差:≤0.15MPa。
3.2控制温度:排气温度:<100℃, 径向轴承温度:≤ 70℃,送碳化总管温度45-55度,推力盘温度:≤80℃、≥90℃停车报警。
3.3浓度:下段气浓度 ≥90% 中段气≥90% 清洗气:30-35%。
3.4液位:气水分离器液位:20%-30%,油箱液位:1/2-2/3 。
3.5各轴承油压:0.15MPa齿轮箱前油压:0.2MPa电机定子额定电流:140.8A/44A
3.6气柜高度: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