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石油化工>>正文

化学制品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26日

(1)化学制品使用前:
①各类化学制品(金属清洗剂、螺栓松动剂、自喷漆、二甲苯等)使用前,必须检查盛装容器是否完好,如存在破损、泄漏现象严禁使用。
②使用前应佩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口罩、护目镜等。
③根据化学制品的种类、性能,配备在现场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④对于不同品种的化学制品应分别存放,不应与其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共同储存,且存放量不宜过大。
(2)化学制品使用过程中:
①使用过程中应对准作业点(面)进行使用,严禁对人体任何部位进行使用。
②作业场地严禁存放易燃等物品,工作场地严禁吸烟,不准进行焊接和一切明火作业。
③在有限空间使用,控制用量同时保持通风良好,对洒落或飞溅后防止过量堆积,使用工机具做好防产生火花等危险因素,防止产生着火爆炸或中毒现象。
④工作场所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在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使用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随意丢扔,尽量避免碰撞。
⑤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头痛、眩晕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转移到通风处,并立即就医。
(3)化学制品使用完毕后:
①工作完毕,应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严禁泄露入下水道和水源处,避免影响土壤和地表水水质。
②工作完毕后,应立即进行自身清洁,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③对已经使用完毕的化学制品及其载体应进行专项处理,对于清洗剂、松动剂等空瓶严禁直接丢入火中或丢入高温金属液体中。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