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石油化工>>正文

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16日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钳工和现场组织指挥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都必须远离现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呈45度角处观察。若点不着火时,必须立即关闭天然气阀门。打开空气阀,放散15分钟后,重新做爆破实验,合格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应按停炉程序停炉,进行10—15分钟炉堂放散后在按点火程序点炉。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