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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分析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6日

1、禁止使用电炉、烘箱、蒸馏水器等电器设备。
2、化验取样,排放液体时,必须先检查确认周围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
3、每天(周六、周日除外)分析空分塔中液空、液氧中的乙炔等碳氢化合物含量;每周分析两次液氧贮槽等设备液氧中的乙炔等碳氢化合物含量,发现超标,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
4、特殊情况下,如遇空压机吸风口及室外排放有害气体,应严密监视液空、液氧中的有害物质的含量,并缩短分析周期。
5、每月分析液氧槽车的乙炔含量,当乙炔含量超过0.1PPm时,立即通知充装班,停止充装。
6、除分析碳氢化合物外,每周还应分析二氧化碳等杂质;含量超标,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或向上报告。
7、氮的测定,采用黄磷吸收法,不可将氧气通入分析仪器。吸收瓶中的液面不得低于黄磷,以免黄磷燃烧。将黄磷保存于水中,并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8、对液氧、液空取样时,应戴上防护手套和护目镜。取样瓶或保温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发生破裂。
9、化验用的各种器皿和瓶子,不准盛放液体石蜡或油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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