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石油化工>>正文

酒精中转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1日

一、领用、暂存时量不能过大,一般不超过500ml;
        二、领用、暂存、使用的容器必须有可靠的封闭盖,严禁使用无盖的容器;
        三、使用前彻底清除使用范围地(酒精滴落地)周边20m 内的易燃及可燃物;
        四、使用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操作间为干粉灭火器),使用前要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
        五、使用场地范围内严禁有火源及超过酒精引燃温度(363℃)的发热物体,使用前必须测试发热物体温度要在250℃以下,方可使用酒精;
        六、使用时每次取用后必须立即将容器上盖封闭,严禁敞开放置;
        七、使用后未用完的酒精应退还库房,严禁中转间内有超过500ml 暂存量及未上盖敞开放置的酒精(含其它易燃液体);使用过的毛巾等布料清洁工具,在使用完后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后密闭存放,或放通风处晾干;
        八、酒精燃烧灭火处置:在中转间可使用ABC、CO2 、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也可用湿毛巾、湿衣物覆盖灭火,中转间外还可以使用沙土覆盖。严禁使用水泼或干燥的毛巾、衣物进行扑打,否则若被酒精引燃,火势将蔓延扩散,越烧越大。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