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艺流程说明
1.1 主火炬排放系统
联合装置及系统排放的放空气体经放空气体管道FG-500进入火炬单元的分液罐V-2320-01,分液后进入阻火水封罐V-2320-02,经放空管道FG-03进入火炬筒FS-2320-03、分子密封器FS-2320-02、火炬头FS-2320-01燃烧后排放。
异构化装置排放的放空气体经放空气体管道FG-350进入火炬单元的分液罐V-2320-01,分液后进入阻火水封罐V-2320-02,经放空管道FG-03进入火炬筒FS-2320-03、分子密封器FS-2320-02、火炬头FS-2320-01燃烧后排放。
1.2 副火炬(酸性气体)排放系统
硫磺回收装置的酸性气体经酸性气体排放管道DN200(蒸汽伴热)进入火炬单元,经阻火器在火炬头FS-2320-01,燃烧后排放。
2 火炬点火操作
火炬点火系统是采用OMRON可编程控制器及控制指示灯、按钮开关、高空火炬点火器、紫外火检、燃气阀、火炬引火筒为核心而组成的控制系统;主要用于火炬有排放气时,PLC接收到分液罐出口的压力信号(5KPa),再通过自动、手动点火方式,打开点火燃气控制电磁阀,点燃引火筒,引燃长明灯、主火炬及酸性气捆绑火炬;当火焰检测器检测到火焰信号送给PLC,完成三次点火,高压点火系统停止工作,电磁阀关闭,PLC处于待机监控状态。
2.1 自动点火操作
2.1.1 打开主电源,确认现场控制面板的电源指示灯亮起,将面板上“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处于自动位置,此时PLC进入自动点火控制状态,面板上PLC运行指示灯亮。
2.1.2 当装置及系统放空时,放空气体排向火炬,PLC控制系统根据分液罐出口管道上检测到的压力信号,达到设定值5KPa时,控制面板上“点火指示”指示灯亮,三台点火器实现三次自动点火过程,同时三台燃气阀随之打开,当两台紫外火检任意一台检测到火焰时,面板上的火检指示灯亮,说明自动点火完成。
2.2 手动点火操作
2.2.1 打开主电源,确认现场控制面板的电源指示灯亮起,将面板上“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处于手动位置,按一下PLC停止按钮。
2.2.2 按面板上“手动点火控制”按钮,系统开始点火,面板上点火指示灯亮,实现手动强制点燃火炬,火炬点燃后火检指示灯亮。
2.3 长明灯点火操作
2.3.1 打开主电源,确认现场控制面板的电源指示灯亮起,将面板上“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处于手动位置,按一下PLC停止按钮。
2.3.2 按面板上“手动点火控制”按钮,系统开始点火。
2.3.3 打开长明灯燃气阀门,长明灯引燃后火检指示灯亮。
注:长明灯不能实行自动点火。
2.4 地面爆燃点火
2.4.1 当自动点火、手动点火均出现问题后,必须进行地面爆燃点火。
2.4.2 打开主电源,观察电源指示灯是否亮,亮则说明系统完好,继续执行下列操作,否则联系维修人员检查并排除故障。
2.4.3 打开传火管低点进行排液,直到无水,然后关闭低点阀,打开主线阀。
2.4.4 打开供打火器用的风线及高压燃料气的低点进行排液,无液后关闭阀。
2.4.5 打开进混合器的高压燃料气、压缩空气的阀门,并将风压调到0.2~0.4MPa,将高压燃料气调到0.2MPa,使其在混合器形成可燃性气体。
2.4.6 打开所需点燃长明灯燃料线上的阀。
2.4.按下点火器按钮,点燃混合器中可燃气体,火焰沿传火管上升到火炬头,点燃长明灯,引燃排放气。
2.4.8 关闭混合器的高压燃料气、压缩空气的阀门。
2.4.9 长明灯、主火炬引燃后火检指示灯亮。 若未点燃则重复以上操作。
3 酸性气火炬的操作
3.1 当接到酸性气排放通知时,检查并改好流程,正常情况下经阻火器,可先配烧燃料气通过点燃引火筒引燃酸性气火炬,如主火炬在燃烧可直接通过主火炬点燃酸性气火炬。
3.2 根据酸性气火炬燃烧情况,调节配烧的燃料气量。
3.3 当酸性气排放完毕,关闭配烧燃料气阀门。
注:酸性气不能实行自动点火。
3.4 当气温较低时,应将酸性气线伴热线打开。
4 蒸汽调节操作
4.1 火炬出口设有内外两根蒸汽管道,分别起扩散、引流等作用,可搅拌火焰,使放空气体与空气较好接触,促使水煤气反应,降低燃烧区的温度。
4.2正常情况时,主火炬的两路蒸汽调节阀的副线处于关闭状态,中控室可根据火炬燃烧情况控制调节阀的开度,调节火炬燃烧所需蒸汽。
4.3 火炬燃烧过程中,若发现冒黑烟现象,应及时调节蒸汽供给量的大小,直到火炬燃烧充分。
4.4 冬季气温低于0℃时,应及时打开分子封防冻蒸汽及水封罐加热蒸汽。
5 低压氮气使用调节操作
5.1 火炬设施的氮气主要用于管线、容器的吹扫和分子封的介质。
5.2 通过中控制室DCS显示的氮气流量值及现场的显示值,控制火炬分子封的氮气流量在工艺指标范围内,达不到时及时进行调节。
5.3 每2小时对火炬界区内的氮气流量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调节阀门开度,使氮气流量满足要求。
6 异常情况应急处理
6.1 在系统停氮气的时候,可将火炬中心蒸汽量调大,无低压瓦斯排放时,可补燃料气,保持火炬的燃放。
6.2 当供电系统停电时,应立即检查火炬长明灯的燃烧情况,保证长明灯的正常燃烧,随时引燃火炬(因本系统无UPS电源);正常情况下,火炬长明灯应全天候燃烧,火炬燃放不应受停电影响。
6.3 当高压燃料气系统严重带液,导致燃料气带液时,应立即到现场积极排凝,使燃料气线尽快恢复畅通。
6.4 系统停蒸汽时,若是在冬季,要及时将分子封的污水排净,再次送蒸汽前,要对蒸汽线进行排凝处理,防止和减少水击。
6.5 系统停风时,必须到火炬界区手动控制蒸汽调节阀,送风时,恢复在中控室的调节。
6.6 下火雨时,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和车间值班干部,加强分液罐的检查,有油及时送走。
水封罐操作
1 阻火水封罐V-2320-02正常情况下水封高度控制在0.6~0.8米,水封不够时及时补水。
2 每周定期对水封罐进行换水封一次,也可根据水封含渣情况随时换水封。
3 换水封时,应安排两人到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配戴合格的防护器具。
4 冬季气温低于0℃时,打开水封罐加热蒸汽及其他伴热蒸汽。
8 低压瓦斯分液罐送油操作
8.1 每次巡检时必须对低压瓦斯分液罐的液位进行检查,带液时及时处理。
8.2 开泵送油时,人不能离开现场,以免损坏设备。
8.3 送油完毕,及时恢复流程,并联系收油方关阀。
9 高压燃料气分液罐压油操作
9.1 每次巡检必须对高压燃料气分液罐的液位、压力进行检查,带液时及时处理。
9.2 排油时,周围无施工动火等进行,人不能离开现场,以免大量跑瓦斯。
9.3 排油完毕,及时关闭阀门。
10 含硫污水操作
10.1 巡检时必须对火炬分子封排污线、火炬筒体底部的排污线进行开阀排污,排污时必须两人到场,排完关阀。
10.2 火炬区域各排凝点的污水、水封罐的污水,经下水道排入污水池。
10.3 当污水池液位达到液位计量程的60%时,及时联系送污水。
10.4 改好相关流程后,开泵P-2320-02送污水,送完后停泵,关好阀门,并通知硫磺回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