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罐原则
1.1 下列情况的油罐需要清洗:
1.1.1 油罐检修、改造或采用新的技术措施;
1.1.2 罐内污染较多,影响油品质量;
1.1.3 换装品种,原装油品对新装油品的质量有影响;
1.1.4 超过清罐周期;
1.1.压力容器到期需要开罐检查或鉴定。
注:正常情况下,轻质油罐每三年清洗一次,重质油罐每五年清洗一次。影响产品质量时,可随时提出清洗。如果油罐使用频率较低,到清洗年限后确实较干净,经质量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延期使用。
2 常压储罐清洗和投用的一般程序
2.1 准备工作:确定清罐方案,准备有关清罐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等。
2.2 倒油:尽量将罐内存油倒至最低液位。
2.3 抽底油:接临时泵或压罐底等办法抽尽罐底油。关闭相关阀门,在进出口、放压、循环管线等法兰连接处加好盲板。
2.4 通风或蒸罐:罐底油抽空后,打开人孔及透光孔通风;必要时从底部通蒸汽,以加快罐内油气挥发。
8.2.清渣:用冷水或热水冲洗罐底渣滓,或人工清渣,污水排至下水系统,含硫污水排放应经有关部门同意送至指定装置。
2.6 擦扫:扫除渣滓,用拖布和抹布擦拭罐壁、罐底和罐内设施,直到合格为止。
2.7 动火施工:罐内爆炸分析合格后进行动火作业。
2.8 清理、检查和投用:施工结束后,清除罐内杂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容器标定;检查油罐附件,特别是下部人孔和脱水阀,并联系仪表检查油罐仪表。经质量检查合格后,上好清扫孔、人孔、透光孔等,拆除相关盲板,达到进油条件后,才能进行投用。
2.9 每次清罐作业,应更换人孔、清扫孔及进出管线与罐体相连的第一道法兰的垫片。
2.10 内浮顶罐应先封下人孔和清扫孔,垫水将浮盘浮至工作高度以上,再将浮盘支撑栓和自动通气阀杆全部调至工作档,并检查浮盘静电线是否接好,最后封中人孔。
3 清罐的安全规定及注意事项:
3.1 油罐与外界相联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进行隔断;
3.2 不允许用喷射蒸汽或从顶部插入胶管淋水来清洗油罐,以免产生静电,发生着火或爆炸;
3.3 进入油罐作业前,罐内气体分析合格,检查、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
3.4 作业时应遵守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规章制度,应使用防爆的工具、设备,使用的防爆型照明灯电压应为12V。一般不允许使用电动机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长管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3.不允许单独一人进罐作业,应在罐外设专人监护,随时与罐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作业人员可实行分组轮换作业,轮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6 清理出的渣滓,特别是有硫化物,要不断用水润湿并趁湿运走填埋,防止硫化铁氧化自燃;
3.7 清罐完后应详细检查罐体及各个附件状况,特别是下部人孔和脱水阀门,并经质量部门检查合格,确认无误后方可投用进油。
4 新罐或清罐后第一次投用操作
4.1 应对油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螺栓是否上紧、不缺,垫片、盘根是否上紧、不缺,油罐附件是否齐全完好,进油流程是否准确。
4.2 油罐第一次收油,实行人工检尺,与液位计仪表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3 收油过程,加强油罐检查,特别是人孔、清扫孔、呼吸阀等部位,以防泄漏跑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