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石油化工>>正文

分析室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17日

一、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化验室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如下标准。

二、 一般安全操作

1、化验室所用试剂都应贴有标签。

2、仪器、药剂和毒品的使用和保管要符合有关规定,防止发生事故。

3、操作有毒气体或易挥发物质,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4、毒品要专人保管,每次领取要登记。

5、加热溶解易燃性物质时,应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6、吸取腐蚀类,刺激性及有毒药品,必须带上橡皮手套和口罩操作。

7、腐蚀物品不能放在烘箱内烘烤,不得直接放在电子天平上敞口称量。

8、稀释硫酸时,应在耐热玻璃容器内进行,并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9、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高温灼热的坩锅,蒸发皿等要放在安全地方。

10、一切固体不溶物,浓酸或浓碱废液,严禁倒入水槽,残余毒物切勿任意丢弃。

11、分析室一旦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对于易燃体或固体着火时,不能用水去浇,除小范围可用湿布覆盖外,其它情况都应立即用灭火器扑灭,精密仪器只能用四氯化碳灭火。

12、分析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离开时要关闭一切电源、热源和水源。

13、每个分析人员应知道化验室内电闸的位置,以便必要时可以控制。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