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前
1. 检查:检查自身及爆破员、保管员是否穿戴好防静电服、安全帽、自救器、防尘(毒)口罩等劳保护品;禁止携带手机、打火机等违禁物品;检查视频记录
仪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2. 填确认:爆破员填写岗位风险管控排查记录,由工区长以上人员进行现场二级安全确认合格,方可作业。
(二)作业中
3. 视频拍摄:民爆物品自地表装卸直至放炮结束全流程必须使用视频记录仪进行拍摄。
4. 地表装卸:
(1) 监督保管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 检查运输民爆物品的专用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是否配备齐全。
(3) 检查运输民爆物品时,炸药和雷管是否分开运输。
(4) 检查装卸民爆物品时是否在警戒线内,监督警卫人员是否手持警械器具。
(5) 检查装卸现场是否监理员、保管员同时在场,是否释放静电、是否穿戴防静电服。
(6) 监督搬卸民爆物品时是否轻拿轻放,是否存在手对手交接、拖拽、撞击、翻滚、侧置、倒置。
(7) 监督保管员是否对民爆物品数量进行清点。
5. 入库:监督入库人员进行释放静电;监督入库人员是否将自救器、电子设备、背夹带入库房内;监督库管员是否做到双人双锁;核查入库人员是否超员, 入库搬运是否超量(手推车一次不超 300kg 即最多 12 箱)。
6. 发放、领取:监督发放间雷管数量不得超过 1000 发;监督爆破员、安全员是否对民爆物品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核对;监督爆破员是否将雷管装入雷管专用箱内,炸药是否使用专用兜(专用运输车)。
7. 运输:监督爆破员、保管员按照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民爆物品运输; 检查炸药、雷管是否分开运输;监督民爆物品井下专用运输车是否全程落实双锁制度。
8. 爆破作业现场:检查作业现场顶板安全情况;监督爆破员进行敲帮问顶; 检查警戒线、警戒牌设立情况;检查作业面炸药和雷管是否有足够的距离;检查爆破员是否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检查现场照明是否充足;监督爆破员作业时是否有使用雷管戳破炸药行为;放炮完毕后检查现场是否有民爆物品剩余。
(三)作业后
9. 监督爆破员将剩余民爆物品进行退库处理。
将视频记录仪内视频进行上传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