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前
1. 熟悉民爆物品的性能,掌握有关的运输规程,并取得押运员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检查:专用运输车辆是否完好,清除车箱内杂物,穿防静电服。
(二)作业中
3. 必须使用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运输,禁止使用其他车辆运输。
4. 装有民爆物品的车辆,在行驶途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押运人员全程跟车;
(2) 按指定路线行驶;
(3) 不准在人员密集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
(4) 非押运人员、司机不准乘坐车辆;
(5) 运输雷管等感度高的民爆物品时,车厢的底部应铺软垫。
5. 在公路上运输民爆物品时,车辆必须按规定速度行驶,在能见度良好时应符合道路规定的车速下限;在扬尘、起雾、暴风雪等能见度低时速度酌减;前后车辆应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两台汽车的距离不小于 50 米,上坡或下坡时
不小于 300 米;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6. 雨天或冰雪路上运输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夏季遇雷雨时,车辆应停在
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
7. 不准超过车辆的额定载重量,箱子应平放,彼此应靠紧。
8. 司机、押运人员,禁带火种,严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吸烟和用火。
(三)作业后
9. 装卸完毕后,车辆及时驶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