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电力安全>>正文

电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0日

  1、正常情况下全线路停电操作时,应拉开电容器的开关,后拉开各路出线的开关。正常情况下,全电路在复送电时,应先合上各路出线开关,后合上电容器开关。

  2、全线事故停电合,应拉开电容器的开关。

  3、电容器断路器跳闸后不得强送电,熔丝熔断后,查明原因之前不得更换熔丝送电。

  4、电容器不允许在带有线余电荷的情况下合闸,否则会产生强大的电流冲击。电容器重新合闸前,至少应放电3 分钟。

  5、为了检查、修理的需要,电容器断开电容后,工作人员接近之前,不论该电容器是否装有放电装置,都必须用可携带的专门放电负荷进行人工放电。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