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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6日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

  (四)、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五)、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六)、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七)、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八)、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九)、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车间办理技术科审批,特殊情况由主管厂长审批。

  (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厂调度、生产厂长、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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