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2.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送电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34.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35.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用电管理专业人员(持证),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36.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保持整洁。
37.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38.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39.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