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电力安全>>正文

临时用电安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0日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3.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3.1公司内部一般地点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电气车间安全员提出申请,经电气车间主任审批后,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电运行或主控室申请接线作业。

  3.2公司防爆区域内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电气车间安全员提出申请,经电气车间主任初审签字,由安全环保部批准,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电运行或主控室申请接线作业。

  3.3外来施工单位所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其主管处室或项目主管负责人向电气车间安全员提出申请,经电气车间主任、安全环保部签字批准后,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电运行或主控室申请接线作业。

  3.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全环保部或电气车间安全员留存,第二联由电运行或主控室留存,第三联由用电单位留存

  4.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4.1对临时用电管理,由电气车间确定专人负责。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

  4.2生产装置上的临时供电设施,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不得影响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否则必须停止供电。

  4.3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接出的线路、用电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接线电工在接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线。电气车间要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立即停止供电。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