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电力安全>>正文

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1月17日

   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打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四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