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电工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和出入登记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
6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须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并作好记录。
7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
8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的人员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领导批准。严禁在单独值班时进行检修电气设备。
9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0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份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方可开始工作。
1l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确无疑问,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12在未经过双方共同检查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3验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而且必须由电压等级相适应,在检修设备进出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4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15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16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和“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配电室门窗及电缆沟入口处应加设网栏,防止小动物进入。
17正常运行中的巡视规定:
17.1配电装置无论在运行或备用中每班均按规定进行巡视(包括无人值班的配电室);
17.2室外电缆头日班巡视一次;
17.3每次短路故障跳闸后,对跳闸的配电装置要进行外部检查;
17.4新安装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配电装置,在起始24小时内,每班检查两次;
17.5配电装置在异常情况下,要加强监视;
17.6巡视检查变配电装置同时,必须检查各类安全工具,检查防小动物,防水、防火等情况;
17.7巡视检查继电保护、信号指示装置的有关情况;
17.8检查瓷瓶及瓷管有无断裂、有无放电痕迹及异声;
17.9检查母线触点有无发热和变色,以腊触试应不熔化(或用其他测温装置检测),温度不超过70℃,且无异声和振动;
17.10隔离开关的刀片是否接触严密,触头有无变色,温度不应超过70℃,触头有无火花及放电声;
17.1l油开关箱内有无放电声及杂声,活动铜皮是否断裂,合闸机构指示是否正确;
17.12互感器内部有无放电现象及响声,检查指示器有无动作;
17.13电力电缆各部位有无漏油、破裂、引线绝缘有无破裂,有无过热移动现象;
17.14电力电容外壳有无膨胀漏油,有无响声和火花,检查三相电压,电流和室温情况,电压不超过额定值的1.1倍,室温不应超过40℃;
17.15检查时发现缺陷及有关情况应记入交接班记录簿内,并向主管人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