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煤仓下淋水、潮湿、环境恶劣,易发生漏电伤人事故,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电气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和测定:
1、 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要求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总线或屏蔽护套等均须接地。
2、 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25MM2的裸钢线。
3、 从任意一个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芯线的电阻,不得超过1欧姆。
4、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由维护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未安装或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二、仓下移动照明应采用36伏安全电压并尽可能采用防爆灯具,电缆吊挂要整齐。
三、凡进入仓下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穿干燥的衣服。电气作业一定要停电,严禁带电作业。电焊工作业,一定要保证地线接触良好,焊钳手柄要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