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供配电设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项目辖区内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 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检查本规程的执行情况。
3.2 供电部门的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4. 工作内容
4.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棉纱手套,穿绝缘鞋,着棉质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4.1.2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棉纱手套,穿绝缘鞋,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3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作业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有监护人;
2) 工作场地足够,光线充足;
3) 所用工具材料齐全;
4)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棉纱手套、棉质工作服、绝缘鞋,使用绝缘安全用具。
4.1.4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一次。
4.1.5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4.1.6变配电房拉、合闸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2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步骤如下:
1) 拉开开关,有明显得开路点;
2) 验电,确认无电;
3) 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4) 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cm以下者);
5) 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6) 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尽量单手作业。
5. 相关文件
6. 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