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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1日

一、熟悉供电系统和运行方式,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非专职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设备,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应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三、凭停电工作票或正式停电通知方可停电,停电以后的设备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送电后摘掉牌子。停电后严禁约时送电,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
四、坚持定时试验检漏继电器,发现异常情况迅速汇报机电科值班人员,不准甩掉不用。
五、开关跳闸,查明原因,无短路故障后,方可试送电,试送电失败后,应汇报机电科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处理,严禁甩掉各种保护,强行送电。
六、停电、送电要按顺序进行,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送高压,后送低压。
七、经常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后应立即汇报机电科值班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先停电后汇报,以免扩大事故。
八、检修或长期停用电后的线路,送电时必须先试送,试送无问题后方可正式送电,并要加强监视检查。
九、设备停送电,发生事故及处理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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