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通则
1.专用电气机械,指定专人操作,其他人不得操作;
2.电气设备的施工或修理,指定专人操作,他人不得乱动、操作;
3.已标识电气危险的场所,非操作者不可进入;
4.不要在电气开关和配电盘周围放置物品;
5.当电气出现异常(过热、打火花,漏电等)时,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6.如有类似于静电所引起的异常现象时,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二、开关的安全操作
1.人体出汗和手脚潮湿时,不要触摸电线和电气设备;
2.发现闸刀开关、插座的绝缘盖损坏,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3.将保险丝的规格标明在开关上,不要使用大于规定值的保险丝,不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4.更换保险丝时,要先切断电源开关。安装非封闭式保险丝,要按如下顺序进行:松开固定螺钉,取下已熔断的保险丝, 擦净接触面,有卡子的一面朝上,保险丝先挂下端螺钉,再挂上端螺钉,然后依次先紧上端螺钉,后紧下端螺钉;
5.要用右手操作电源开关、不要将开关置于半断、半闭合的中间位置;
6.操作闸刀开关要迅速、准确。不要将闸刀置于半接通、半断开的中间位置上,更不可将电线挂在闸刀开关的闸刀上;
7.拉闸操作棒要经常保养,放于干燥处;
8.开关箱的门不要打开不管,要随时关好;
9.电动机因原因不明停止运转时,要立即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三、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
1.为电气设备等带电部分设置的防止触电的围栏、绝缘屏蔽要保持完好;
2.电气设备操作部分的照度为:
精密作业:300勒克司以上。
一般作业:150.勒克司以上。
粗糙作业:70勒克司以上。
3.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不要随便拆除。调换电动机时,往往忘记接上地线,要特别留心;
4.照明灯具上的灰尘污垢,揩擦清洁,并且,要事先切断电源。
四、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
1.来回移动的电线要用橡皮绝缘电缆;
2.手持式电灯,要有防护装置;
3.被水或其他导电性液体弄潮湿的场所,欲使用电压200v以上移动式电气设备,在未确认接地线已接好之前,不要使用。
五、电线、裸露线的使用
1.作业或通行的时候,接触或有可能接触的绝缘电线、移动电线,若发现绝缘层损伤或者老化,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
2.在被水或其他导电性好的液体弄潮湿的场所使用移动式电线或电线的各类连接器件,要求绝缘性能特别好。为此,要使用经电器部门认可的电线或器件;
3.接长电线(包括细软线、橡皮绝缘软线、多股电缆线),要按规定的方法 或用绝缘性能好的连接器件(接线柱之类)连接;
4.临时敷设的电线或移动式电线,应尽可能不摊在路面,不得已时,要采取因通行引起绝缘损伤的防护措施;
5.不要倚靠电线竖立物件或在电线上吊挂物件;
6.在电炉和电解槽的没有绝缘被覆的裸线周围作业时,要充分注意,必要时要用橡胶板、石棉布等绝缘物覆盖裸线;
7.电线、细软线、多股电缆等,除了手持灯具、电动工具用的以外,不要随便触及;
8.不要踩踏或用车轮轧电线,不要将电线放置于重物下面,不要使电线在铁板的切口上揉搓。
六、停电或切断电源作业时的安全操作
1.停电时,将指定的开关尽可能迅速地切断;
2.切断开关作业时,最好将负荷与隔离双重开关都切断,并挂上“禁止合闸”挂牌或由专人监视,监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若必须离开岗位时,须请他人代替监视;
3.高压停电和切断高压开关作业,一定要有电气管理部门人员在场,或根据电气管理部门指令作业;
4.作业完毕送电的时候,要确认送电对作业者是否有危险、与有关人员是否联系好,否则不能送电;
5.高压或超高压线路的断路开关(油断路开关)、线路隔离开关等,要在确认指示灯,信号灯和标牌等指示无负荷之后,才能断开或闭合。
七、接近带电电线裸出部分的安全作业
1.不要随便靠近带电电线裸出部分;
2.不要随便接触带电作业者,不要与他传递工具;
3.靠近带电电线裸出部分使用管子之类长物件时要特别留心;
4.作业时,无论人体或非绝缘工具等不可与带电电线裸出部分接近到或有可能接近到安全的距离以内时,要向上级报告,得到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指示或会同电气管理部门人员方可作业。
八、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措施
1.发电机过热、电线断线、电线掉落以及瓷绝缘子处产生火花等电器设备异常时,要立即向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报告;
2.因大风刮断而掉下的电线,不要用手触摸它,要迅速与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取得联系;
3.顶棚漏雨、漏水时要与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联系,并确认线路绝缘是否有异常现象;
4.非电气回路的绝缘地方,如果感觉带电,要立即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5.走路时如有触电感,则用一只脚着地,跳离危险区;
6.漏电警报器、电气异常警报器或其他标识有动作时,要立即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7.过热、漏电、失火时,要先切断电源,再灭火;
8.电气引起的火灾,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