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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1月21日

    1严格执行《印尼青山工业园区码头员工安全通则》所规定的操作、停送电及自身防护安全确认制。
2持有效上岗操作质资证作业前须检查使用工器具是否完好,且确认其环境安全,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高处检修作业须佩挂安全带,不得抛递工器具或物件,其地面设立警戒区范围。
3熟知电气工作原理及使用性能,严格履行电气技术操作程序。
4电气防护装置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查验与更新,确保其安全有效。
    5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严格穿戴高压专用防护用品,并使用安全合格专用器具,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断合开关。
    6认真履行停电、放电、验电工作程序;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确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应规范操作;高压检修应先停电验电后并确认有可靠接地保护。
    7工作前,应确认所使用的器具、测量仪表和自身防护用品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现场及配电场所的电气设施一律视为带电体,杜绝触摸。
    8检修用的移动照明应为≤36V安全电压,行灯线绝缘可靠无裸露;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且布局规范,完工后应速拆除。
    9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闲杂物件应清理室外;室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专业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电气火灾、人身意外触电时,应速切断电源;低压使用二氧化碳、高压使用干粉灭火器有效扑救,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11调整门机或固定吊力矩限制器、风速仪等安全限位装置参数时须上报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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