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①工作前必须制订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②高压设备及线路禁止带电安装作业,也不得在带电的高压设备或线路附近进行工作。
③在带电的设备和导电部分附近工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工作现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与6kV以下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少于0.4m;
b.与10~35kV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少于0.6m。
工作人员的位置及施工设备与带电设备间的距离小于上述规定时,必须断开带电设备的电源。
④部分停电工作时,对于可能触及或可能接近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应装设遮栏。
⑤部分停电工作,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如在上面、下面或两侧又无可靠的隔离设施,不得进行工作。
⑥禁止在转动的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的回路上进行工作。
⑦工作地区有雷电或大风足以危害工作人员安全时,应停止在架空线路上工作。
(2)低压带电作业
①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必须使用有绝缘柄且合格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并戴手套、安全帽、穿长袖工作服,禁止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并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低压线路及设备的措施。
③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低压带电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④上杆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接地线,后接火线。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裸露的线头。不得带负荷断开或搭接导线。
⑤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专用端子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