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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基本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8月10日

1.无电工证的人员,严禁进行用电设备设施的接拆电作业及检修作业。

2.厂内严禁使用电炉(生产需要除外,但必须有专人监护)。

3.用电设备和线路有漏电等故障时,首先断开电源,然后通知电工进行修理,本人不得擅自处理。

4.用电设备安装的位置与用电人员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如电风扇的安装等)。

5.用电设备及开关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6.电源线须架空搭设,电源线过道两旁不得堆放有棱角的东西。

7.安装新电气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审批。不得乱拉、乱接用电设备设施。

8.用电设备接通电源前,必须确认电压一致时才能使用。

9.严禁用铜丝等任何代用品作保险丝使用。

10.船上用电作业还必须遵守《船上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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