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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灯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1.使用行灯,必须绝缘良好。用前要进行检查,以防漏电。
  2.行灯的供电必须是安全电压(小于50伏),使用前要进行检查,防止误插入220伏电源。其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不得接用自耦式等不合安全要求的变压器供电。对于金属容器内或潮湿触电危险较大的环境,应使用24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3.使用行灯必须在灯泡部分装有网罩,手柄把不得破裂,老化,电线中间应无接头。插头、插座应完好,不得用手将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内。
  4.行灯电源线及接线柱部分应符合安全规定,不应有电气裸露。电源线不应置放在有尖硬、棱角的地方;不得浸泡在水中、油污之处。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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