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前,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女工应发辫要放在工作帽内。
2.所用的工具必须完好。严禁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损伤等不符合要求的工具。
3.使用公用的台钻、砂轮机和风动砂轮机等设备时,应严格遵守钻床和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4.使用36伏以上的手电钻、手电砂轮机时其电线一律用胶皮软线。
5.凡使用的电钻其插头必须插在单一的装有地线的固定插座上,禁止直接将电源线接在照明灯口或挂在电闸上。
6.设备上的电气线路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时,应有电工修理,不准自己动手拆卸和擅自乱拉临时线。
7.钳工台上使用的照明,以及临时移动之工作手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同一个钳案和对面工作时(钳活),要有隔离板和临时挡板,否则不得工作。
8.虎钳要保持完好,虎钳的丝杆、螺母要经常清洗和加油。虎钳夹持工作,钳口不许超过最大行程三分之二。
9.手锤柄必须用硬质的木料做成。大小长短要适宜,锤柄应有适当的斜度,安装锤头应加装铁楔。
10.使用手锤时,须将锤柄锤头所沾油污擦清。使用应检查好周围环境,身边不得站人,以防击伤他人或工具脱落造成事故。打锤时,不准戴手套。
11.使用锉刀前应检查是否良好,锉刀必须加装手柄。锉下的金属屑不可用嘴吹,以免飞起伤眼。锉刀不得当手锤或捶撬棒使用。
12.使用刮刀,改锥必须有良好的手柄,刮削前应先将活件安放稳妥再刮削。不准一手持工作物,一手拧改锥,以防滑脱伤手。不得将改锥当扁铲使用。
13.使用手锯锯活时,应检查活件是否夹持稳固,锯条安装是否正确。活件将要锯完截断时,用力要轻。重的活件应另有一个搭扶,以免突然落下砸伤脚。
14.使用扳手工作前,应检查扳手口边是否完整,活扳手应无松动。扳手和螺母接触部分应合套,并将螺母和扳手上的油污擦净以免滑脱伤人。不准两个扳手相接合用,专用扳手柄需加套管时,应套接合适妥当。
15.使用尖扁铲铲活时,被铲活件要夹紧,尖扁铲顶部不得卷边,不得有油污。操作要戴好防护眼睛。铲活,铲至最后部分用力要轻,防止飞屑崩伤人。铲活时,不准对面站人。
16.使用铣子、丝锥、板牙等工具时,应仔细对其所用工具进行检查。铣子、丝锥、板牙与活件必须垂直。
17.折落活件不准使用淬火的钢楔子,不得并起使用,顶部卷边应立即改制或换掉,以防崩伤人。
18.较锐利的工具必须放置稳当地方,不得乱放。在运转的机壳附近严禁放工具或其它物品,防止发生危险。
19.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应密切配合,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20.凡用人力搬运机件时,扛抬重量每人平均不超过60公斤。
21.凡从事二米以上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2.各种汽油、丙酮、酒精等易燃物品清洗零部件时,严禁吸烟,周围严禁明火作业。用后要妥善保管,废液要倒在指定的容器内集中处理,不得倒入下水道。
23.拆装各种机器如需要加热动火时,必须准备防火器材。使用液化石油气进行烘装工作或者加热零件时,应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气瓶按放位置应距点火工作地点五米以上。工作前,应仔细检查气瓶开关和调压器有无损坏和漏气;胶管不应有老化开裂以及各联接部位要严密不准漏气。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点火工作。点火时,必须是先点火,然后打开气瓶开关,并且要使用专用引火器进行远距离操作,以防点火伤人。工作结束后即应关闭气瓶开关,气瓶应贮放在远离高温的安全地点,气瓶搬运要严禁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