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洞、井的支护工作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工艺、洞室结构尺寸、围岩暴露时间等因素,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施工措施。
2、支撑作业必须按设计规定及施工说明书进行。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资料不符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改变支撑的形式、间距及材料。
4、采用木支撑时,除了山岩压力特别大的地段,或岩层可能坍陷处外,应作专门研究,慎重处理,一般均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5、支撑构件,应尽量在地面加工厂制成成品,只有不能确定长度的构件才可在洞内临时加工。
二、支撑安装时,应构成整体并注意下列事项:
1、必须按规定的顺序进行。
2、各构件应相互挤紧,接头与岩壁间应用楔子挤紧,用扒钉钉牢,顶部应加背板,背板的空隙应填实,松软岩层中的两壁也应设背板。
3、背板的材料一般使用厚5cm以上的木板,或直径在10cm以上的板皮、半圆木等。
4、支柱应放在坚硬平坦的岩石面上,如岩层松软,应切实嵌入预先挖好柱窝中,柱窝的深度不小于5~ 10cm。
5、横梁与主柱须在同一平面上,该平面应尽量与隧洞中心垂直,许可偏差不得超过5cm,支撑中线与隧洞中心线偏差也不得超过5cm。
6、各排支撑之间(纵向)应设撑杆或拉杆互相联接,以发挥整体作用。
7、支撑应定期检查,至少每旬一次,检查结果应正确填写在专门记录本上,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8、在断层、裂缝(包括纵横交错的裂缝)、顶侧滴水、岩脉等地段及支洞与正洞相交处,支撑应特别予以加固。
三、更换支撑时应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发现横梁及立柱弯曲、歪斜、腐朽或断裂,应立即修理或更换。修理时必须由安全出口处向内逐步进行;禁止与此相反方向进行。
2、更换支柱前,横梁必须以临时支柱支撑,临时支柱应有与主柱相等的强度,其位置应不妨碍安装新立柱的空间为原则。
3、更换支撑作业过程中,应有防止岩石坠落的措施。
4、同时更换相邻支撑的数量,不得超过两架以上。在临时支撑未受力前,不得撤除旧支撑。